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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办通(2012)18号 北京交通大学校园网IP地址管理办法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1-02
北京交通大学院(系)、部、处文件
发文编号:信办通(2012)18 号 签发人:贾卓生
北京交通大学校园网IP地址管理办法
(2012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IP地址
第1条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向CERNET及其他宽带接入商申请北京交通大学使用的公有IPv4地址块;向CERNET申请北京交通大学使用的公有IPv6地址块。
第2条 教学区和家属区校园网采用静态IPv4地址分配方式进行管理。
第3条 宿舍区校园网采用动态IPv4地址分配方式进行管理。
第4条 校园无线网采用动态IPv4地址分配方式进行管理,接入校园无线网络的计算机与终端设备均动态拥有私有的IPv4地址。
第5条 校园有线网和无线网均采用动态IPv6地址分配方式进行管理,接入校园网络支持IPv6协议的计算机与终端设备均动态拥有全球唯一、公有的IPv6地址。
第6条 IPv4和IPv6地址资源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规划、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IP地址的申请
第7条 静态IP地址的归属分为IP地址所有人和IP地址使用人,IP地址的申请者即是IP地址所有人,负责所申请的IP地址管理。一人可申请多个IP地址,分别由不同的人使用,使用者即是IP地址使用人。
第8条 静态IP地址的申请方法。
(一) 本校教职工和学生,首先需要登录MIS系统,点击“网络自助服务”,进入网络自助服务系统的“教学区网络”或“家属区网络”,填写入网申请,并携带证件到位于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IP开通手续,分配给其相应的IP地址、子网掩码和网关,一个网卡只能申请一个IP地址,不允许重复申请;
(二) 教学区校外用户,需要委托北京交通大学师生填写入网申请信息,由北京交通大学师生作为IP地址所有人,负责IP地址的管理;校外用户只能作为使用人。
(三) 家属区校外用户,需要访问信息中心主页填写入网信息,并携带北京交通大学教职工证件到位于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IP开通手续,教职工即是IP地址所有人,负责IP地址的管理;校外用户只能作为使用人。
第9条 使用动态IP地址的用户不需要申请IP地址。
第三章 IP地址的开通
第10条 对于所有已申请静态IP地址的用户,在1小时内,系统会根据用户申请时填写的接入位置进行IP地址、MAC地址、接入端口三元素绑定,即只有申请了合法IP地址的计算机与终端设备才能在指定的地点正常上网。
第四章 IP地址的使用
第11条IP地址所有人和使用人需要修改资料的,均可登录http://mis.bjtu.edu.cn,点击 “网络自助服务”,进入网络自助服务系统的“教学区网络”或“家属区网络”,修改MAC地址等入网信息,等待1个小时后自动生效。
第12条 对于已申请了IP地址而去盗用别人IP地址的用户,劝告不改者,信息化办公室将禁止其电脑接入校园网,时间为一个月。
第13条 对于没有申请IP地址而去盗用别人IP地址的用户,劝告不改者,信息化办公室将中断其所在办公室或实验室的物理连接,时间为一个月。
第14条 任何人使用未分配IP地址或者盗用他人IP地址,影响网络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除取消其入网资格外,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 IP地址的变更
第15条 已申请了IP地址的用户需要变更IP地址(例如更换办公地点)时,需IP地址所有人持本人工作证或有效证件到位于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IP变更手续,等待1个小时后自动生效。
第六章 IP地址的收费
第16条 教学区用户使用静态IP地址需缴纳资源占用费,标准为每月5元/每个IP;家属区用户每账号可免1个IP地址资源占用费,多于1个按每月5元/每个IP收费。
第七章 IP地址的注销
第17条 已申请IP地址的用户需要注销IP时,需IP地址所有人持本人工作证或有效证件到位于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IP注销手续,不需交纳手续费,IP注销1小时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18条 本办法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19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