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办通(2014)13号 北京交通大学云服务器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院(系)、部、处文件
发文编号:信办通(2014) 13号 签发人:贾卓生
北京交通大学云服务器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第一条 北京交通大学各学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第二章 政策条款
第二条 申请用户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北京交通大学校规校纪,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化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 申请用户须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填写并提交《云服务器申请表》申请云服务器。
第四条 云服务器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用户在到期前须填写《云服务器延期表》申请延期,延期后有效期顺延一年。如不进行延期申请,系统管理员将在有效期到期后,对服务器进行关机操作,超过有效期一个月服务器将被回收。
第五条 云服务器原则上只允许对外开放以WWW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如需提供其他服务,需要申请时特别说明,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供。如果云服务器用来做网站服务,用户申请通过后,还需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填写《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系统登记备案及域名申请表》。
第六条 用户应在云服务器上须安装正版软件,如果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用户自己负责。
第七条 用户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网站代码安全、操作系统漏洞补丁、数据库漏洞补丁等,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定期查看维护日志,定期更改密码。
第八条 用户须自行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保证备份全面性、自动性、安全性、实时性、有效性。
第九条 信息化办公室会对云服务器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 如果用户违反服务条款,或服务器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出现时,信息化办公室将终止服务器运行。
第三章 信息化办公室职责
第十一条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物理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
第十二条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申请流程的处理、虚拟服务器资源的划分、IP地址的分配、网段划分、网络流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信息化办公室提前通知使用单位,并协助用户及时恢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